三周目:线路审批

来自星海市轨道交通建设

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可按照下面的条例进行申报。

线路公示表

|- !style="text-align:center;"|1 !style="text-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铁路环线西北段 (NW) !style="text-align:center;"| #4287F5 !style="text-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北境总站
白郊雪原火车站 !style="text-align:center;"|9 !style="text-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2022-3-24 12:00:00 !style="text-align:center;"|2022-3-26 12:00:00 !style="text-align:center;"|-


星海市线路规划上报条例

  • 1.总则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原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批员报备。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1.2 若没有按以下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建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3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方式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同样此类违建也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4 若想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同审议后可以开放修建,并按规定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 2.新线路修建
  2.1 新线路需要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地图上,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中途站可在线路开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将截图发给线路审批员进行审批。
  2.2 每月将开放5个审批通过的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将不会累计至下月名额;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代替较差的线路方案。
  2.3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例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等),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线主提出建议或修改方案供玩家选择,或与线主进行商讨。
  2.4 线路审批通过后,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线主发送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线主想使用名城线路可自行设置。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2.5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玩家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则将收回开工许可并驳回线路修建申请,同时通知线主。线主可在当月或下月仍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若线主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违者按1.2条例进行处理。
  • 3.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修建
  3.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均需向线路审批员口头报备或提交规划方案。若在没有口头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余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违者按1.2条例处理。
  3.2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则仅需口头报备大致走向后即可开工。
  3.3 线路若向有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有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则需要按2.1.条例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审批,线路段若出现规划问题则按2.3条例处理。直至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 4.注意事项
  4.1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该区域则需要与地主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批员向地主进行报备。若在地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地主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4.2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换乘线路的线主进行商讨,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线主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