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目為星海市軌道交通新線路(段)規劃上報審批公示統計頁面,需要修建新線路(段)請先閱讀本頁面下方的申報條例。
線路申報入口在頁面底端↓↓↓↓
新線路申請公示表
※ 此處提交的建設申報受每月名額和公司名額限制。
既有線延伸及支線申請公示表
※ 此處提交的建設申報不受名額限制。
區際鐵路申請公示表
※ 此處提交的建設申報受每月名額和公司名額限制。
跨線路列車運營表
※ 此處提交的建設申報不受每月名額和公司名額限制。
星海市線路規劃申報條例
一、總則
1.1 所有在星海市內修建的新線路、既有線路延伸段或支線,都需要向線路審批員報備,並在新線路(段)公示平台進行公示。此處所稱「線路」包括地鐵、輕鐵、APM及鐵路等軌道交通線路。除此之外的公共運輸系統,例如BRT、公交、水巴等無需按本規定進行報備。
1.2 若未按本規定提交線路修建申請,動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軌道交通的任何車站、車輛段及線路段等,均視為違章建築。此類違建將由星海市管理組調查審議後,給予包括但不限於從保留到拆除的懲罰。
1.3 在線路獲得動工許可之前,禁止以修建建築物的名義變相修建車站或車站綜合體,若修建則視為違章建築。此類違建將由星海市管理組調查審議後,給予包括但不限於從保留到拆除的懲罰。
1.4 禁止以新型公共運輸的名義變相修建軌道交通線路,若修建則視為違建線路,此類違建同樣將由星海市管理組調查審議後,給予包括但不限於從保留到拆除的懲罰。
1.5 若希望修建新型公共運輸系統,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組提出申請,由星海市管理組審議批准後方可開放修建,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列入軌道交通系統或其他公共運輸系統進行管理。
二、線路分類
2.1 星海市目前允許修建並納入管理的線路類別共有五大類,分別為常規線路、市域(快)線路、輕鐵線路、APM線路與有軌電車線路。巴士、BRT與水巴系統目前暫不納入本條例管理範圍。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公共運輸系統暫不允許修建。
2.2 所有新修建的線路都需按本章節條例進行分類管理。不得以某種線路種類的名義變相修建其他任意一種線路,此類線路一經發現將會對其作出懲罰處理,必要時拆除。
2.3 以下是各類線路的分類標準表:
各類線路分類標準表 | ||||
線路種類 | 線路名稱 | 平均站距 | 推薦車型 | 備註 |
---|---|---|---|---|
0號線 | #CB7375 | White_Orange | 山腳 | 駿威新城 |
二、新線路修建
2.1 新線路申報必須提前進行實地勘測,將線路的走向、設站標註在包含真實地形的地圖上(可選擇Bluemap網頁地圖、Voxelmap大地圖、Chunkbase生物群系地圖等),並註明起、終點站、換乘站的名稱及換乘的線路(其他中途站可在線路動工後再進行命名),之後將規劃圖發給線路審批員進行審核,並上傳至Wiki。若欲建設的新線路擬經過已有人進行建設或建設規劃的區域,該項標註的細緻性要求更高。
2.2 自本條例正式實施起,每月向每個公司開放1條新線路及1條新區際鐵路的審批名額。若當月名額未滿,剩餘名額將不會累計至下月;若當月名額已滿,玩家可考慮在下月提交申請,或替換線路方案。
2.3 每個公司在新線路申報成功並獲得動工許可後,如需再次申報新線路時,需等待該條線路修建完畢後才能繼續申報下一條新線路。
2.4 若提交的線路規劃存在問題(如出現長共線段,通達性差,站距較短,與已有線路、城建工程發生衝突等),線路審批員將會向申請人提出建議或修改方案供玩家選擇,或與申請人進行商討。
2.5 線路申報後,線路審批員將會向申請人提供可選擇的線路號碼,若希望使用名稱線路自行設置即可。同時線路的規劃將會公示在Wiki相應欄目及QQ群公告上。
2.6 每一條新線路的申報方案公示時間為3天。在此期間,若有任何利益相關方對該申請有異議,即可向申請人或線路審批員提出質疑,線路審批員會聯繫申請人與其進行溝通。
2.7 公示期過後,若無存在任何問題,線路審核員即會批准該建設申請,並通知申請人允許動工。若非當日動工需在動工時向線路審批員報備。
2.8 在獲得開工許可至真正開工的這段時間內,若還有其餘玩家對此線路方案存在疑問,可隨時向申請人或線路審批員提出質疑,線路審批員會聯繫申請人與其進行溝通。
2.9 在獲得開工許可後,申請人需在14天內開始線路修建工作,包括車站、線路區間及車輛段的修建。若逾期後仍未開始修建,則將收回開工許可,並駁回其申報方案,申請人可在當月或下月有空餘名額時重新提交申請。若申請人在逾期後仍然修建,則視為違建,按1.2條例進行處理。
三、既有線路延伸段/支線及新增車站的修建
3.1 所有既有線路的延伸段或支線規劃不受名額限制,但仍需按第二章中要求提交規劃方案並進行公示。若在沒有相關報備或管理組不知情的情況下修建線路(若是管理員則為除其外其他管理員不知情),均視為違建,並按1.2條例處理。
3.2 所有修建的延長線/支線,線路名稱及顏色必須跟隨主線的設置。若發現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延長線/支線的線路時,星海市管理組有權讓線主進行整改,若長時間未聯繫到線主,則會強制進行修改。
3.3 每條線路至多修建除主線外的兩條支線,並且支線總長度要小於主線長度。多修建的支線或長度大於主線的支線將視為違建,並按1.2條例處理。
3.4 線路若向無線路地區修建延伸段或支線,或線路段內無任何與之相交/換乘的線路,如上述要求提交至公示平台後可無需等待直接開工。
3.5 線路若向已有線路的地區修建延伸段或支線,涉及與任何線路的相交/換乘,則需要按條例第二章的步驟提交規劃方案進行公示和審批,與利益相關方進行溝通。如上解決問題、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工。
3.6 若在線路完工後,需要在既有線路某一區間或多個區間上增加站點,則需向線路審批員進行報備,並將需要在提交的線路圖上繪製此站點後重新提交,提交後方可開工。若在線路審批員、任意管理員或線主不知曉的情況下修建站點,則視為違建,並按1.2條例處理。
四、修建注意事項
4.1 禁止以修建延長線、支線或複線的名義變相修建新線路,若發現違規線路/交路,線路審批員會通知線主進行整改,或在名額允許的情況下將線路轉至新線申報列表處。若長時間未聯繫到線主,則按照1.2條例處理。
4.2 線路重線是指:該線路在線路圖上的路徑與他人線路在某兩個車站或多個車站之間使用同一路徑,但不使用同一條正線的情況。每條線路在規劃時,本線路與其中一條他人線路的重線率不得超過線路總長度的50%。
4.3 線路規劃時,需要注意經過的區域是否有人進行管理,若經過已有人管理的區域則需要與區域所有人進行報備,或由線路審核員向區域所有人進行報備。若在區域所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修建,則將交由其處理,或按照1.2條例處理。
4.4 線路規劃的換乘站修建時需要與相關線路所有人進行溝通,不得擅自修建新設施、修改或拆除原有設施,違者將交由相關設施所有人處理,或按照1.2條例處理。
4.5 線路開工後,線主需要嚴格按照上報的線路信息進行修建。若出現修建的線路不符合提交線路的走向、站點的設置等情況,線路審批員將會告知線主進行整改,或讓線主重新提交正確的線路圖。若長時間未能聯繫到線主,或線主拒不整改,星海市管理組有權向線主做出從停工整改到駁回審批申請的決定。
4.6 如線路修建過程中,需要在既有車站上建立新的付費區,達到付費區外換乘或另外計費的情況時,車站的命名需要延續原有車站的命名,不得在原有車站區域內設立其他車站名稱或與原有名稱不一樣的名稱。如有以上情況,車站所有者擁有更改其命名的權利,無需通知線路負責人。
五、跨線路運營管理條例
5.1 跨線路運營是指:在特定或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利用既有他人線路開行貫通列車,從而實現自身線路的延伸。此類貫通列車包含:雙/多線貫通車、雙/多線直通車、雙/多線直通快車及上述類似的列車。在單一線路內開行的快慢車等屬於自身線路的運營,不納入跨線路運營的管理。
5.2 開行跨線路運營時,首先需要徵得該列車所有需要經過線路線主/運營方的同意,並向線路審批員進行報備,線路審批員也會確認每一位線主/運營方的意見
5.3 在獲得所有線主/運營方同意之後,需要開行跨線路列車的運營方需先相關運營圖。在運營圖上需註明跨線路列車所屬交路的起終點站、途徑站、換乘站及換乘線路、本線線路及貫通線路在此跨線路交路上所處的相對位置等。繪製格式、風格等不會限制。(具體可以參考張貼在北境線沿線各車站的北境線的運營圖進行繪製)
5.4 若運營方無法繪製相關運營圖,可以申請由該跨線路列車所經線路的任意線主幫忙繪製,也可以讓線路審批員幫忙繪製。(當然線路審批員目前比較忙,繪製的時間至少1星期起步,還請諒解)
5.5 開行跨線路直通列車的顏色可自行設置並加在運營圖上,但所有跨線路列車交路在MTR鐵路儀錶盤上統一設置為白色,暫不得設置其他顏色。若發現有跨線路列車交路不符合本規定,線路審批員或星海市管理組有權對其直接進行修改。
5.6 在繪製好相關運營圖後,將運營圖提交給線路審批員,在確認一切無誤後方可開工。後續將會由線路審批員將信息填入《跨線路列車運營表》,同時運營圖可以在開行列車交路所經所有站點進行張貼。
線路申報流程
1. 勘測線路,製作規劃圖,在QQ群向線路審批員上報並上傳至wiki;
2. 在申報入口提交申請信息;
3. 通知審核員進行審核,審核員將對申請進行公示;
4. 等待公示3日,若有爭議則溝通解決;
5. 審核通過,14日內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