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请先阅读本页面下方的申报条例。
线路申报入口在页面底端↓↓↓↓
新线路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既有线延伸及支线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区际铁路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跨线路列车运营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不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星海市线路规划申报条例
一、总则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既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批员报备,并在新线路(段)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此处所称“线路”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1.2 若未按本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动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3 在线路获得动工许可之前,禁止以修建建筑物的名义变相修建车站或车站综合体,若修建则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4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名义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此类违建同样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5 若希望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审议批准后方可开放修建,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二、新线路修建
2.1 新线路申报必须提前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地图上(可选择Bluemap网页地图、Voxelmap大地图、Chunkbase生物群系地图等),并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其他中途站可在线路动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将规划图发给线路审批员进行审核,并上传至Wiki。
2.2 自本条例正式实施起,每月向每个公司开放1条新线路及1条新区际铁路的审批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剩余名额将不会累计至下月;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替换线路方案。
2.3 每个公司在新线路申报成功并获得动工许可后,如需再次申报新线路时,需等待该条线路修建完毕后才能继续申报下一条新线路。
2.4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与已有线路、城建工程发生冲突等),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申请人提出建议或修改方案供玩家选择,或与申请人进行商讨。
2.5 线路申报后,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希望使用名称线路自行设置即可。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2.6 每一条新线路的申报方案公示时间为3天。在此期间,若有任何利益相关方对该申请有异议,即可向申请人或线路审批员提出质疑,线路审批员会联系申请人与其进行沟通。
2.7 公示期过后,若无存在任何问题,线路审核员即会批准该建设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允许动工。若非当日动工需在动工时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2.8 在获得开工许可至真正开工的这段时间内,若还有其余玩家对此线路方案存在疑问,可随时向申请人或线路审批员提出质疑,线路审批员会联系申请人与其进行沟通。
2.9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申请人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则将收回开工许可,并驳回其申报方案,申请人可在当月或下月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申请。若申请人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按1.2条例进行处理。
三、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及新增车站的修建
3.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仍需按第二章中要求提交规划方案并进行公示。若在没有相关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他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按1.2条例处理。
3.2 所有修建的延长线/支线,线路名称及颜色必须跟随主线的设置。若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延长线/支线的线路时,星海市管理组有权让线主进行整改,若长时间未联系到线主,则会强制进行修改。
3.3 每条线路至多修建除主线外的两条支线,并且支线长度要小于主线总长度。多修建的支线或长度大于主线的支线将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3.4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如上述要求提交至公示平台后可无需等待直接开工。
3.5 线路若向已有线路的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涉及与任何线路的相交/换乘,则需要按条例第二章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和审批,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上解决问题、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3.6 若在线路完工后,需要在既有线路某一区间或多个区间上增加站点,则需向线路审批员进行报备,并将需要在提交的线路图上绘制此站点后重新提交,提交后方可开工。若在线路审批员、任意管理员或线主不知晓的情况下修建站点,则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四、修建注意事项
4.1 禁止以修建延长线、支线或复线的名义变相修建新线路,若发现违规线路/交路,线路审批员会通知线主进行整改,或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将线路转至新线申报列表处。若长时间未联系到线主,则按照1.2条例处理。
4.2 线路重线是指:该线路在线路图上的路径与他人线路在某两个车站或多个车站之间使用同一路径,但不使用同一条正线的情况。每条线路在规划时,本线路与其中一条他人线路的重线率不得超过线路总长度的50%。
4.3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已有人管理的区域则需要与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核员向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若在区域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其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4.4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相关线路所有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修改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相关设施所有人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4.5 线路开工后,线主需要严格按照上报的线路信息进行修建。若出现修建的线路不符合提交线路的走向、站点的设置等情况,线路审批员将会告知线主进行整改,或让线主重新提交正确的线路图。若长时间未能联系到线主,或线主拒不整改,星海市管理组有权向线主做出从停工整改到驳回审批申请的决定。
4.6 如线路修建过程中,需要在既有车站上建立新的付费区,达到付费区外换乘或另外计费的情况时,车站的命名需要延续原有车站的命名,不得在原有车站区域内设立其他车站名称或与原有名称不一样的名称。如有以上情况,车站所有者拥有更改其命名的权利,无需通知线路负责人。
五、跨线路运营管理条例
5.1 跨线路运营是指:在特定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利用既有他人线路开行贯通列车,从而实现自身线路的延伸。此类贯通列车包含:双/多线贯通车、双/多线直通车、双/多线直通快车及上述类似的列车。在单一线路内开行的快慢车等属于自身线路的运营,不纳入跨线路运营的管理。
5.2 开行跨线路运营时,首先需要征得该列车所有需要经过线路线主/运营方的同意,并向线路审批员进行报备,线路审批员也会确认每一位线主/运营方的意见
5.3 在获得所有线主/运营方同意之后,需要开行跨线路列车的运营方需先相关运营图。在运营图上需注明跨线路列车所属交路的起终点站、途径站、换乘站及换乘线路、本线线路及贯通线路在此跨线路交路上所处的相对位置等。绘制格式、风格等不会限制。(具体可以参考张贴在北境线沿线各车站的北境线的运营图进行绘制)
5.4 若运营方无法绘制相关运营图,可以申请由该跨线路列车所经线路的任意线主帮忙绘制,也可以让线路审批员帮忙绘制。(当然线路审批员目前比较忙,绘制的时间至少1星期起步,还请谅解)
5.5 开行跨线路直通列车的颜色可自行设置并加在运营图上,但所有跨线路列车交路在MTR铁路仪表盘上统一设置为白色,暂不得设置其他颜色。若发现有跨线路列车交路不符合本规定,线路审批员或星海市管理组有权对其直接进行修改。
5.6 在绘制好相关运营图后,将运营图提交给线路审批员,在确认一切无误后方可开工。后续将会由线路审批员将信息填入《跨线路列车运营表》,同时运营图可以在开行列车交路所经所有站点进行张贴。
线路申报流程
1. 勘测线路,制作规划图,在QQ群向线路审批员上报并上传至wiki;
2. 在申报入口提交申请信息;
3. 通知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员将对申请进行公示;
4. 等待公示3日,若有争议则沟通解决;
5. 审核通过,14日内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