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目:线路审批:修订间差异

来自星海市轨道交通建设 · 2024年5月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可按照的条例进行申报。
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请先阅读本页面申报条例。线路申报入口在页面底端


== 新线路(段)情况公示表 ==
== 新线路申请公示表 ==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 class="wikitable"
<noinclude>
|style="text-align:center; " colspan="12" | '''线路规划公示'''
|-
!style="text-align:center;"|'''编号'''
!style="text-align:center;"|'''公司及</br>申请人'''
!style="text-align:center;"|'''线路名称'''
!style="text-align:center;"|'''代表色'''
!style="text-align:center;"|'''示意图'''
!style="text-align:center;"|'''首站'''
!style="text-align:center;"|'''末站'''
!style="text-align:center;"|'''车站数'''
!style="text-align:center;"|'''换乘情况'''
!style="text-align:center;"|'''公示</br>开始时间'''
!style="text-align:center;"|'''公示</br>结束时间'''
!style="text-align:center;"|'''核结果'''
|-
{{公示表格行
|编号=示例
|公司及申请人=示例公司,Lorem_Ipsum
|线路名称=某某线 (Example Line, EX)
|线路代表色={{Line_Color|color=#FFC90E}}
|示意图=[[文件:Example.png|100px|frameless]]
|首站=某车站
|末站=另一车站
|车站数=5
|换乘情况=车站A换乘'''甲乙线''';车站B换乘'''丙丁线'''
|公示开始时间=<span>2022-3-24 12:00:00</span>
|公示结束时间=<span>2022-3-26 12:00:00</span>
|审核结果=通过
}}
 
 
== 既有线延伸及支线申请公示表 ==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 class="wikitable"
<noinclude>
|style="text-align:center; " colspan="12" | '''延伸及支线规划公示'''
|-
!style="text-align:center;"|'''编号'''
!style="text-align:center;"|'''公司及</br>申请人'''
!style="text-align:center;"|'''线路段名称'''
!style="text-align:center;"|'''代表色'''
!style="text-align:center;"|'''示意图'''
!style="text-align:center;"|'''首站'''
!style="text-align:center;"|'''末站'''
!style="text-align:center;"|'''车站数'''
!style="text-align:center;"|'''换乘情况'''
!style="text-align:center;"|'''公示</br>开始时间'''
!style="text-align:center;"|'''公示</br>结束时间'''
!style="text-align:center;"|'''审核结果'''
 
|}


== 星海市线路规划上报条例 ==  
== 星海市线路规划上报条例 ==  
*1.总则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员报备。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 一、总则 ===
  1.2 若没有以下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3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方式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同样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员报备,并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此处所称“线路”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1.4 若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同审议后可开放修建,并按规定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2.新线路修建
  '''1.2'''  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即动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2.1 新线路需要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地图上,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中途站可在线路开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将图发给线路审员进行审
 
  2.2 每月开放5个审批通过的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将不会累计至下月名额;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代替较差的线路方案。
  '''1.3'''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名义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此类违建同样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2.3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例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等),线路审员将线主提出建议或修改方案玩家选择,或与线进行商讨
 
  2.4 线路审批通过后,线路审员将会向线主发送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线主想使用名线路自行设置。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1.4'''  希望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同审议批准可开放修建,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2.5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玩家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将收回开工许可并驳回线路修建申请,通知线线主可在当月或下月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若线主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违者按1.2条例进行处理。
 
*3.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修建
=== 二、新线路修建 ===
  3.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向线路审批员口头报备或提交规划方案。若在没有口头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违者按1.2条例处理。
 
  3.2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则仅需口头报备大致走向可开工。
  '''2.1'''  新线路申报'''必须提前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地图上(可选择Bluemap网页地图、Voxelmap大地图、Chunkbase生物群系地图等),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其他中途站可在线路开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规划图发给线路审员进行审核,并上传至wiki'''
  3.3 线路若向有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线路段内有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则需要按2.1.条例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审批,线路段若出现规划问题则按2.3条例处理。直至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4.注意事项
  '''2.2'''  自本条例正式实施起,'''每月开放5个线路审批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剩余名额将不会累计至下月;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代替较差的线路方案。
  4.1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区域则需要与地主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员向地主进行报备。若在地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地主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4.2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换乘线路的线主进行商讨,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线主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2.3'''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例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影响现有线路运营或城区建设等),线路审员将向申请人提出修改建议参考,或要求申请人'''相关线路负责人进行沟通''',解决矛盾
 
  '''2.4'''  线路申报后,线路审员将会向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希望使用名线路自行设置即可。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2.5'''  申报'''公示时间为2天'''。期间,若有任何利益相关方对该申请有异议,即可向申请人'''提出质疑''',申请人需与其进行沟通,解决矛盾。公示2天后,若无其他问题,线路审核员即可批准该建设申请,允许开工。
 
  '''2.6'''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玩家'''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将'''收回开工许可,该次申请作废'''其余玩家进行建设无需考虑该次申请的线申请人可在当月或下月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申请。若申请人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按1.2条例进行处理。
 
=== 三、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修建 ===
 
  '''3.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按第二章中要求'''提交规划方案并进行公示'''。若在没有相关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按1.2条例处理。
 
  '''3.2'''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如上述要求提交至公示平台后可无需等待直接开工。
 
  '''3.3'''  线路若向'''已有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涉及与任何线路相交/换乘,则需要条例第二章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和审批'''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上解决问题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 四、其他事项 ===
 
  '''4.1'''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已有人管理的区域则需要与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员向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若在区域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4.2'''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相关线路所有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相关设施所有人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 线路申报流程 ==
 
'''1. 勘测线路,制作规划图,提交至审核员并上传至wiki;'''
 
'''2. 在申报入口提交申请信息;'''
 
'''3. 通知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员将对申请进行公示;'''
 
'''4. 等待公示2日,若有争议则沟通解决;'''
 
'''5. 审核通过,14日内开工。'''
 
== 线路申报入口 ==
 
[[规划:所有规划]]

2022年3月27日 (日) 02:33的版本

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请先阅读本页面下方的申报条例。线路申报入口在页面底端。

新线路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线路规划公示
编号 公司及
申请人
线路名称 代表色 示意图 首站 末站 车站数 换乘情况 公示
开始时间
公示
结束时间
审核结果
示例 - - 某某线 (Example Line, EX) #FFC90E - 某车站
另一车站
5 - 2022-3-24 12:00:00 2022-3-26 12:00:00 -


既有线延伸及支线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延伸及支线规划公示
编号 公司及
申请人
线路段名称 代表色 示意图 首站 末站 车站数 换乘情况 公示
开始时间
公示
结束时间
审核结果

星海市线路规划上报条例

一、总则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既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核员报备,并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此处所称“线路”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1.2  若未按本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即动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3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名义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此类违建同样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4  若希望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同审议批准后方可开放修建,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二、新线路修建

  2.1  新线路申报必须提前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地图上(可选择Bluemap网页地图、Voxelmap大地图、Chunkbase生物群系地图等),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其他中途站可在线路开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将规划图发给线路审核员进行审核,并上传至wiki

  2.2  自本条例正式实施起,每月开放5个线路审批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剩余名额将不会累计至下月;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代替较差的线路方案。

  2.3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例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影响现有线路运营或城区建设等),线路审核员将向申请人提出修改建议以供参考,或要求申请人与相关线路负责人进行沟通,解决矛盾。

  2.4  线路申报后,线路审核员将会向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希望使用名称线路,自行设置即可。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2.5  申报公示时间为2天。期间,若有任何利益相关方对该申请有异议,即可向申请人提出质疑,申请人需与其进行沟通,解决矛盾。公示2天后,若无其他问题,线路审核员即可批准该建设申请,允许开工。

  2.6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玩家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将收回开工许可,该次申请作废,其余玩家进行建设时无需考虑该次申请的线路。申请人可在当月或下月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申请。若申请人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按1.2条例进行处理。

三、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修建

  3.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仍需按第二章中要求提交规划方案并进行公示。若在没有相关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他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按1.2条例处理。

  3.2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如上述要求提交至公示平台后可无需等待直接开工。

  3.3  线路若向已有线路的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涉及与任何线路的相交/换乘,则需要按条例第二章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和审批,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上解决问题、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四、其他事项

  4.1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已有人管理的区域则需要与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核员向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若在区域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其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4.2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相关线路所有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相关设施所有人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线路申报流程

1. 勘测线路,制作规划图,提交至审核员并上传至wiki;

2. 在申报入口提交申请信息;

3. 通知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员将对申请进行公示;

4. 等待公示2日,若有争议则沟通解决;

5. 审核通过,14日内开工。

线路申报入口

规划:所有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