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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请先阅读本页面下方的申报条例。 | 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请先阅读本页面下方的申报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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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既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批员报备''',并在新线路(段)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此处所称“线路”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既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批员报备''',并在新线路(段)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此处所称“线路”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 ||
'''1.2''' 若未按本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动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 '''1.2''' 若未按本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动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 ||
'''1.3''' 在线路获得动工许可之前,禁止以修建建筑物的名义变相修建车站或车站综合体,'''若修建则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 '''1.3''' 在线路获得动工许可之前,禁止以修建建筑物的名义变相修建车站或车站综合体,'''若修建则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 ||
'''1.4'''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名义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此类违建同样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 '''1.4'''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名义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此类违建同样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 ||
'''1.5''' 若希望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审议批准后方可开放修建,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 '''1.5''' 若希望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审议批准后方可开放修建,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 ||
=== 二、 | === 二、线路分类 === | ||
'''2.1''' ''' | '''2.1''' '''星海市目前允许修建并纳入管理的线路类别共有五大类,分别为常规线路、市域(快)线路、轻铁线路、APM线路与有轨电车线路。'''巴士、BRT与水巴系统目前暂不纳入本条例管理范围。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系统暂不允许修建。 | ||
'''2.2''' | '''2.2''' 所有新修建的线路都需按本章节条例进行分类管理。不得以某种线路种类的名义变相修建其他任意一种线路,此类线路一经发现将会对其作出惩罚处理,必要时拆除。 | ||
=== 三、新线路修建 === | |||
''' | '''3.1''' '''新线路申报必须提前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span style="color:#D83524;">'''包含真实地形的地图'''上(可选择Bluemap网页地图、Voxelmap大地图、Chunkbase生物群系地图等)</span>,并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其他中途站可在线路动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将规划图发给线路审批员进行审核,并上传至Wiki。'''<span style="color:#D83524;">'''若欲建设的新线路拟经过已有人进行建设或建设规划的区域,该项标注的细致性要求更高。'''</span> | ||
'''2 | '''3.2''' 自本条例正式实施起,'''每月向每个公司开放1条新线路及1条新区际铁路的审批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剩余名额将不会累计至下月;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替换线路方案。 | ||
''' | '''3.3''' 每个公司在新线路申报成功并获得动工许可后,如需再次申报新线路时,需等待'''该条线路修建完毕后'''才能继续申报下一条新线路。 | ||
''' | '''3.4'''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与已有线路、城建工程发生冲突等)''',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申请人提出建议或修改方案供玩家选择,或与申请人进行商讨。 | ||
''' | '''3.5''' 线路申报后,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希望使用名称线路自行设置即可。'''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 ||
''' | '''3.6''' 每一条新线路的申报方案'''公示时间为3天。'''在此期间,若有任何利益相关方对该申请有异议,即可向申请人或线路审批员提出质疑,线路审批员会联系申请人与其进行沟通。 | ||
'''3.7''' 公示期过后,若无存在任何问题,线路审核员即会批准该建设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允许动工。'''若非当日动工需在动工时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 |||
'''3. | '''3.8''' '''在获得开工许可至真正开工的这段时间内,若还有其余玩家对此线路方案存在疑问,可随时向申请人或线路审批员提出质疑,线路审批员会联系申请人与其进行沟通。''' | ||
'''3. | '''3.9'''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申请人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则将'''收回开工许可,并驳回其申报方案,'''申请人可在当月或下月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申请。'''若申请人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按1.2条例进行处理。''' | ||
=== 四、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及新增车站的修建 === | |||
'''4.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仍需按第二章中要求'''提交规划方案并进行公示'''。若在没有相关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他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 |||
'''4. | '''4.2''' '''所有修建的延长线/支线,线路名称及颜色必须跟随主线的设置。'''若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延长线/支线的线路时,星海市管理组有权让线主进行整改,若长时间未联系到线主,则会强制进行修改。''' | ||
'''4. | '''4.3''' 每条线路至多修建除主线外的两条支线,并且支线总长度要小于主线长度。多修建的支线或长度大于主线的支线将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 ||
'''4. | '''4.4'''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如上述要求提交至公示平台后可无需等待直接开工。 | ||
== 线路申报 | '''4.5''' 线路若向'''已有线路的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涉及与任何线路的相交/换乘,则需要按条例第二章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和审批''',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上解决问题、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 ||
'''4.6''' 若在线路完工后,需要在既有线路某一区间或多个区间上增加站点,'''则需向线路审批员进行报备,并将需要在提交的线路图上绘制此站点后重新提交,提交后方可开工。'''若在线路审批员、任意管理员或线主不知晓的情况下修建站点,则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 |||
=== 五、修建注意事项 === | |||
'''5.1''' '''禁止以修建延长线、支线或复线的名义变相修建新线路,若发现违规线路/交路,线路审批员会通知线主进行整改,或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将线路转至新线申报列表处。若长时间未联系到线主,则按照1.2条例处理。''' | |||
'''5.2''' '''线路重线是指:该线路在线路图上的路径与他人线路在某两个车站或多个车站之间使用同一路径,但不使用同一条正线的情况。每条线路在规划时,本线路与其中一条他人线路的重线率不得超过线路总长度的50%。''' | |||
'''5.3'''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已有人管理的区域则需要与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核员向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若在区域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其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 |||
'''5.4'''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相关线路所有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修改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相关设施所有人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 |||
'''5.5''' '''线路开工后,线主需要严格按照上报的线路信息进行修建。若出现修建的线路不符合提交线路的走向、站点的设置等情况,线路审批员将会告知线主进行整改,或让线主重新提交正确的线路图。若长时间未能联系到线主,或线主拒不整改,星海市管理组有权向线主做出从停工整改到驳回审批申请的决定。''' | |||
'''5.6''' '''如线路修建过程中,需要在既有车站上建立新的付费区,达到付费区外换乘或另外计费的情况时,车站的命名需要延续原有车站的命名,不得在原有车站区域内设立其他车站名称或与原有名称不一样的名称。如有以上情况,车站所有者拥有更改其命名的权利,无需通知线路负责人。''' | |||
=== 六、线路后续运营 === | |||
'''6.1''' 线路运营所用的列车(除MTR原版列车外)都需要'''在列车车内外明显位置绘制星海交通集团的LOGO''',LOGO源文件可以联系@小白猫或@白小橙获取。 | |||
'''6.2''' 线路工程修建完毕并开通运营后,由初始提交申报的人员作为负责人。负责人有权对该线路工程范围内实施任何运营或车站改造活动,并可以联系服务期内任意玩家参与。'''负责人保留对上述活动的最终权利,而改造工程由负责的玩家保留其最终权利。''' | |||
'''6.3''' '''上述活动仅限于该工程范围内进行,如发现以任何名义提前进行该工程范围外且没有按线路审批流程报备的任何活动(如修建延伸段、支线等),一律视作违建进行处理。''' | |||
'''6.4''' 线路的负责人无数量上限,在适当时可以进行添加,线路所属公司仍为主负责人所在的公司。如需转让公司请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 |||
''' | '''6.5''' '''若线路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弃号时(如线主拆除弃线、线主弃号、线主换号等),所使用的号码将收回。禁止相互转让号码或用于其他正在施工、运营中的线路。如需使用该号码请重新提交规划进行审批,否则一律当违建处理。''' | ||
''' | '''6.6''' '''若线路因特殊原因,线主宣布放弃对线路的所有权,该线路则一律移交星海交通集团进行后续运营工作,如需在原线路基础上进行大幅修改或拆除改建工程,请按新线申报条例重新提交规划进行审批,否则一律当违建处理。''' | ||
== 线路申报流程 == | |||
''' | '''1. 勘测线路,制作地图;''' | ||
''' | '''2. 在QQ群联系线路审批员,私聊并提交相关资料;''' | ||
== 线路申报入口 == | == 线路申报入口 == | ||
[[规划:所有规划]] | [[规划:所有规划]] |
2024年5月19日 (日) 12:39的最新版本
本栏目为星海市轨道交通新线路(段)规划上报审批公示统计页面,需要修建新线路(段)请先阅读本页面下方的申报条例。
新线路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新线路规划公示 | |||||||||||
编号 | 所属公司 | 申请人 | 线路名称 | 线路代表色 | 线路规划 示意图 |
首站及 末站 |
线路车站数 | 站台长度 | 公示 开始时间 |
公示 结束时间 |
审批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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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33FFCC | 2022-9-1 16:30:00 | 2022-9-1 17:30:00 | 审核通过 |
既有线延伸及支线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延伸及支线规划公示 | |||||||||||
编号 | 所属公司 | 申请人 | 延伸段名称 | 代表色 | 线路规划 示意图 |
首站及 末站 |
线路车站数 | 站台长度 | 公示 开始时间 |
公示 结束时间 |
审批状态 |
---|---|---|---|---|---|---|---|---|---|---|---|
1 | █ #4079BF | 2022-9-2 11:45:14 | 2022-9-5 11:45:14 | 审核中 |
区际铁路申请公示表
※ 此处提交的建设申报受每月名额和公司名额限制。
区际铁路线路规划公示 | |||||||||||
编号 | 所属公司 | 申请人 | 线路名称 | 线路代表色 | 线路规划 示意图 |
首站及 末站 |
线路车站数 | 站台长度 | 公示 开始时间 |
公示 结束时间 |
审批状态 |
---|---|---|---|---|---|---|---|---|---|---|---|
1 | █ #610758 | 2022-7-6 12:20:00 | 2022-7-8 12:20:00 | 审核通过 |
星海市线路规划申报条例
一、总则
1.1 所有在星海市内修建的新线路、既有线路延伸段或支线,都需要向线路审批员报备,并在新线路(段)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此处所称“线路”包括地铁、轻铁、APM及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除此之外的公共交通系统,例如BRT、公交、水巴等无需按本规定进行报备。
1.2 若未按本规定提交线路修建申请,动工修建上述提及的轨道交通的任何车站、车辆段及线路段等,均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3 在线路获得动工许可之前,禁止以修建建筑物的名义变相修建车站或车站综合体,若修建则视为违章建筑。此类违建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4 禁止以新型公共交通的名义变相修建轨道交通线路,若修建则视为违建线路,此类违建同样将由星海市管理组调查审议后,给予包括但不限于从保留到拆除的惩罚。
1.5 若希望修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需要向星海市管理组提出申请,由星海市管理组审议批准后方可开放修建,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轨道交通系统或其他公共交通系统进行管理。
二、线路分类
2.1 星海市目前允许修建并纳入管理的线路类别共有五大类,分别为常规线路、市域(快)线路、轻铁线路、APM线路与有轨电车线路。巴士、BRT与水巴系统目前暂不纳入本条例管理范围。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系统暂不允许修建。
2.2 所有新修建的线路都需按本章节条例进行分类管理。不得以某种线路种类的名义变相修建其他任意一种线路,此类线路一经发现将会对其作出惩罚处理,必要时拆除。
三、新线路修建
3.1 新线路申报必须提前进行实地勘测,将线路的走向、设站标注在包含真实地形的地图上(可选择Bluemap网页地图、Voxelmap大地图、Chunkbase生物群系地图等),并注明起、终点站、换乘站的名称及换乘的线路(其他中途站可在线路动工后再进行命名),之后将规划图发给线路审批员进行审核,并上传至Wiki。若欲建设的新线路拟经过已有人进行建设或建设规划的区域,该项标注的细致性要求更高。
3.2 自本条例正式实施起,每月向每个公司开放1条新线路及1条新区际铁路的审批名额。若当月名额未满,剩余名额将不会累计至下月;若当月名额已满,玩家可考虑在下月提交申请,或替换线路方案。
3.3 每个公司在新线路申报成功并获得动工许可后,如需再次申报新线路时,需等待该条线路修建完毕后才能继续申报下一条新线路。
3.4 若提交的线路规划存在问题(如出现长共线段,通达性差,站距较短,与已有线路、城建工程发生冲突等),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申请人提出建议或修改方案供玩家选择,或与申请人进行商讨。
3.5 线路申报后,线路审批员将会向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线路号码,若希望使用名称线路自行设置即可。同时线路的规划将会公示在Wiki相应栏目及QQ群公告上。
3.6 每一条新线路的申报方案公示时间为3天。在此期间,若有任何利益相关方对该申请有异议,即可向申请人或线路审批员提出质疑,线路审批员会联系申请人与其进行沟通。
3.7 公示期过后,若无存在任何问题,线路审核员即会批准该建设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允许动工。若非当日动工需在动工时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3.8 在获得开工许可至真正开工的这段时间内,若还有其余玩家对此线路方案存在疑问,可随时向申请人或线路审批员提出质疑,线路审批员会联系申请人与其进行沟通。
3.9 在获得开工许可后,申请人需在14天内开始线路修建工作,包括车站、线路区间及车辆段的修建。若逾期后仍未开始修建,则将收回开工许可,并驳回其申报方案,申请人可在当月或下月有空余名额时重新提交申请。若申请人在逾期后仍然修建,则视为违建,按1.2条例进行处理。
四、既有线路延伸段/支线及新增车站的修建
4.1 所有既有线路的延伸段或支线规划不受名额限制,但仍需按第二章中要求提交规划方案并进行公示。若在没有相关报备或管理组不知情的情况下修建线路(若是管理员则为除其外其他管理员不知情),均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4.2 所有修建的延长线/支线,线路名称及颜色必须跟随主线的设置。若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延长线/支线的线路时,星海市管理组有权让线主进行整改,若长时间未联系到线主,则会强制进行修改。
4.3 每条线路至多修建除主线外的两条支线,并且支线总长度要小于主线长度。多修建的支线或长度大于主线的支线将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4.4 线路若向无线路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或线路段内无任何与之相交/换乘的线路,如上述要求提交至公示平台后可无需等待直接开工。
4.5 线路若向已有线路的地区修建延伸段或支线,涉及与任何线路的相交/换乘,则需要按条例第二章的步骤提交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和审批,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如上解决问题、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4.6 若在线路完工后,需要在既有线路某一区间或多个区间上增加站点,则需向线路审批员进行报备,并将需要在提交的线路图上绘制此站点后重新提交,提交后方可开工。若在线路审批员、任意管理员或线主不知晓的情况下修建站点,则视为违建,并按1.2条例处理。
五、修建注意事项
5.1 禁止以修建延长线、支线或复线的名义变相修建新线路,若发现违规线路/交路,线路审批员会通知线主进行整改,或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将线路转至新线申报列表处。若长时间未联系到线主,则按照1.2条例处理。
5.2 线路重线是指:该线路在线路图上的路径与他人线路在某两个车站或多个车站之间使用同一路径,但不使用同一条正线的情况。每条线路在规划时,本线路与其中一条他人线路的重线率不得超过线路总长度的50%。
5.3 线路规划时,需要注意经过的区域是否有人进行管理,若经过已有人管理的区域则需要与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或由线路审核员向区域所有人进行报备。若在区域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修建,则将交由其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5.4 线路规划的换乘站修建时需要与相关线路所有人进行沟通,不得擅自修建新设施、修改或拆除原有设施,违者将交由相关设施所有人处理,或按照1.2条例处理。
5.5 线路开工后,线主需要严格按照上报的线路信息进行修建。若出现修建的线路不符合提交线路的走向、站点的设置等情况,线路审批员将会告知线主进行整改,或让线主重新提交正确的线路图。若长时间未能联系到线主,或线主拒不整改,星海市管理组有权向线主做出从停工整改到驳回审批申请的决定。
5.6 如线路修建过程中,需要在既有车站上建立新的付费区,达到付费区外换乘或另外计费的情况时,车站的命名需要延续原有车站的命名,不得在原有车站区域内设立其他车站名称或与原有名称不一样的名称。如有以上情况,车站所有者拥有更改其命名的权利,无需通知线路负责人。
六、线路后续运营
6.1 线路运营所用的列车(除MTR原版列车外)都需要在列车车内外明显位置绘制星海交通集团的LOGO,LOGO源文件可以联系@小白猫或@白小橙获取。
6.2 线路工程修建完毕并开通运营后,由初始提交申报的人员作为负责人。负责人有权对该线路工程范围内实施任何运营或车站改造活动,并可以联系服务期内任意玩家参与。负责人保留对上述活动的最终权利,而改造工程由负责的玩家保留其最终权利。
6.3 上述活动仅限于该工程范围内进行,如发现以任何名义提前进行该工程范围外且没有按线路审批流程报备的任何活动(如修建延伸段、支线等),一律视作违建进行处理。
6.4 线路的负责人无数量上限,在适当时可以进行添加,线路所属公司仍为主负责人所在的公司。如需转让公司请向线路审批员报备。
6.5 若线路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弃号时(如线主拆除弃线、线主弃号、线主换号等),所使用的号码将收回。禁止相互转让号码或用于其他正在施工、运营中的线路。如需使用该号码请重新提交规划进行审批,否则一律当违建处理。
6.6 若线路因特殊原因,线主宣布放弃对线路的所有权,该线路则一律移交星海交通集团进行后续运营工作,如需在原线路基础上进行大幅修改或拆除改建工程,请按新线申报条例重新提交规划进行审批,否则一律当违建处理。
线路申报流程
1. 勘测线路,制作地图;
2. 在QQ群联系线路审批员,私聊并提交相关资料;